負責抬轎
立法會裏三個主要政黨跟董先生有明顯不同的關係。董顯然不會視民主黨為可靠的合作伙伴,跟他們交流不多。自由黨是董先生的天然盟友,黨裏的主要人物和董先生有很多共同語言;他們屬於同一個階層、同一個社交圈子,有些還跟他是世交。董先生跟自由黨議員(以及他身邊的主要官員)談話時,都叫對方的英文名字;對其他人並不會這樣親切。
立法會裏三個主要政黨跟董先生有明顯不同的關係。董顯然不會視民主黨為可靠的合作伙伴,跟他們交流不多。自由黨是董先生的天然盟友,黨裏的主要人物和董先生有很多共同語言;他們屬於同一個階層、同一個社交圈子,有些還跟他是世交。董先生跟自由黨議員(以及他身邊的主要官員)談話時,都叫對方的英文名字;對其他人並不會這樣親切。
唯獨李柱銘議員一人態度與眾不同:他沒有譴責北約發動轟炸,只譴責塞爾維亞政府的暴行;沒有對我國人民提出的正義要求表示支持,只重複美國國防部長的說話,指內地同胞對南斯拉夫發生的事情一無所知,看不到塞爾維亞政府犯下的滔天罪行。
香港沒有執政黨,沒有政黨輪替這回事。香港的政黨,在歷史、規模、資源以及與政府的關係上,跟英國的政黨當然有很大差距;不過,我當時看到的英國政黨面對的問題和處理的方法,也值得我們參考。
1999 年6 月30 日,600 多名法律界人士身穿黑衣,從高等法院沉默遊行至終審法院,抗議特區政府提請人大釋法,同時支持終審法院,抗議內地有些法律專家對終審法院裁決的公開批評。
參與辯論發言的議員分成兩派:一派完全接受終審法院的裁決,敦促政府妥善安排大量新增合資格人士來港,並為新來港人士提供各種服務,協助他們自力更生、融入社會。另一派,包括我和民建聯的其他議員,認為香港不可能承受終審法院裁決帶來的後果;法院作了錯誤的裁決,應予以糾正。
1997 年初,大量未領有單程證的內地兒童湧入香港。有謠言說,這些「無證兒童」因為是港人子女,有香港居留權,回歸後可獲「特赦」留港。為遏止非法來港潮,特區政府1997 年7月9 日修訂《入境條例》,規定聲稱有居港權的內地居民如要來港定居,在內地申請單程證的同時,須向特區政府提交居港權的證明,獲得特區政府簽發居留權證明書(「居權證」),附貼在單程證上,方可進入香港。
身兼機場發展策劃委員會主席的陳方安生,未能領導機策會評估有關情况,完全沒有考慮機場是否應延期啟用;因此,啟用日出現大混亂,陳方安生要負上主要責任。
陳方安生堅持公務員傳統的「集體決策」觀念,拒絕道歉。事件成為日後特區政府推行「主要官員問責制」的催化劑。
政府以增加公眾假期必令營商成本上漲為由,成功游說關注工商界利益的議員反對修正案。結果,修正案雖獲得幾乎全部地區直選議員支持,但遭大部分功能組別議員反對,在分組點票制度下被否決。
特區政府律政司指出,《議事規則》有多項條文違反《基本法》,特別是其中對議員就法案提出的修正案,沒有按《基本法》第74 條作出限制。
董建華跟美國關係良好,但美國跟李柱銘的關係更好。董建華上一年訪美前幾個月,李柱銘已到過美國,獲克林頓接見,談香港回歸後美國怎樣「捍衛香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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