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論壇版

民政專員工作政治化

2006年5月15日《明報》論壇

政府上月發表的《區議會角色、職能及組成的檢討》諮詢文件,對於「強化民政事務專員的角色」,提出了3項建議,即成立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部門首長每兩三個月出席區議會會議,以及每年舉行一次由行政長官主持的地方行政高峰會議。

諮詢文件側重了民政專員的「協調角色」。文件說:「民政事務專員是政府在地區層面的代表,負責直接監察地方行政計劃的運作情?,統籌各項地區活動和計劃的推行工作,並確保各部門通過磋商和合作,迅速解決地區問題。」文件指出,有的涉及多個部門的地區問題,單靠民政專員和他主持的地區管理委員會不能解決。文件提出的建議,就是要加強政府高層對民政專員的支援,讓他做好協調工作。

不過,作為「政府在地區層面的代表」,除了統籌、協調各部門的地區工作之外,民政專員一直還在政府和區內各界人士之間擔當?橋樑的角色,向公眾宣傳、解釋政府的政策,以及了解、蒐集公眾人士的意見,向政府內反映。這方面的角色要不要強化、怎樣強化,可能因為超出了「區議會角色、職能及組成」的範圍,所以諮詢文件並沒有討論。

但是不說不等如不做。諮詢文件發表後,18區的民政專員進行了一項破天荒的行動:上街派單張。專員們各自跑到自己區內街頭、車站、碼頭、商場和酒樓等公眾場所,向市民派發諮詢文件和宣傳單張,並且當面聽取市民的意見。這項行動並未引起傳媒和公眾很大的興趣。傳媒報道不算很多;個別傳媒的報道「出街」後,也沒有多少人拿來炒作,只有一兩篇嬉笑式的議論。大部分市民根本沒有留意:親自碰到專員在街上派單張的人固然不會很多,碰到的大概也不會認出眼這位笑臉迎人汗流浹背的推銷員,就是「政府在地區層面的代表」、一位首長級公務員。

政府似乎有意低調地進行這項專員派單張的行動,沒有發布新聞、開記者會,派單張時也沒有通知傳媒採訪,沒有在派單張的地點展示宣傳廣告。或許這只是一項試驗:先看看效果,再決定以後是否繼續採用這種方式去推銷政府政策,因此不宜大張旗鼓。

無論如何,這次行動看來不是「一次過」的做法。雖說有關區議會的諮詢與民政專員的職責關係特別密切,專員們要多做工夫份屬當然,但在街頭派單張畢竟不是專員(或者任何政府官員)以往會做的事。這次行動,無疑起了開先例的重要作用。這顯示政府已認識到,政府在地區的代表不單是「協調者」,而且要做宣傳員、推銷員。

在街頭接觸市民,宣傳推銷政府政策,這是政治工作,跟大多數公務員日常面對的工作大不一樣。它所需要的技能和態度,很可能不是一般公務員所具備的。假如民政專員「政治化」是政府的計劃,那末馬上要解答的問題,就是民政專員應否繼續由公務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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