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偷步

1990 年1 月至2 月間,在《基本法》最後定稿前夕,中英兩國透過外交部長交換的7 封函件,對1991 至1997 年立法局(立法會)直選議席數目、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和議員的國籍限制等問題達成了協議。按照協議,1991 年立法局有18 個地區直選議席。

最後定稿

作出這些修改,顯然是由於香港社會對「六四事件」的反應,令中國政府擔心日後選出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不是可靠的愛國者,因此要在《基本法》裏加入一些安全保障。但寫進了草案初稿的「雙普選」目標沒有改變;維護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和保障居民的權利和自由的條文,也沒有改變。

風雲驟變

我和當時很多香港人一樣,沒法看清事件的真相和來龍去脈,對鄧小平這番話並不理解。我們最關心的,首先是香港的前途問題。「六四事件」之後,中國政府一再強調對香港的政策沒有改變;然而,香港各界與中國政府過去數年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建立起來的互信、互諒、互讓關係,已嚴重受損;這對《基本法》的最後定稿,不能沒有影響。

三上三下

在連卡佛大廈8樓舉行的「武林大會」,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參與者意見分歧而互相尊重,辯論激烈而不失理性。其中包括有魯平等官員出席,只聽不講。4年多的起草和諮詢過程,體現了中央官員和香港社會各界對制訂一部最好的《基本法》的共同意願和合作精神。

政制爭議

香港社會出現了對民主採取相反立場的兩派意見。一派是「民主派」,主張香港必須盡快實現政制民主化。另一派以工商界人士為主,他們既害怕共產黨,更害怕民主,擔心一人一票選舉導致「免費午餐派」當權,高福利高稅收,破壞營商環境。

群賢畢至

毛鈞年就任秘書長後,聘請了兩位全職副秘書長,領導一批職員處理日常事務:一位是曾經留學美國的邵善波;另一位叫馬力,中文大學畢業,是我教過的培僑舊生。毛鈞年1987年7月升任新華社副社長;3個月後,中國共產黨召開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會前公布了代表名單,其中有毛鈞年的名字。毛隨即辭去諮委會秘書長的職務,由梁振英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