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崢嶸歲月

惡果乍呈

2026年8月17日《明報》崢嶸歲月

2000 年8 月22 日,離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尚餘19 天,我下午到保安道球場參加盂蘭勝會活動,有《蘋果日報》記者在會場入口守候,一見到我,便沒頭沒腦地問:「程介南秘密開設顧問公司,你知道嗎?」我說:「他開顧問公司不是秘密。」記者再問:「他開了一間秘密的,為財團服務,你知道嗎?」我意識到可能出了問題,不再回答記者的追問,逕自步入會場。

當晚,我和譚耀宗、馬力等幾個人,在民建聯總部聽程介南解釋「秘密開設顧問公司」的事。

程承認,除了已向立法會申報的「程介南顧問公司」之外,他還擁有未申報的「富亞顧問公司」;他覺得富亞的業務和他已申報的公司相近,所以「沒有(另作)申報的強烈意識」,漏了申報。我們批評他:顧問公司提供的政治公關服務,容易涉及政治敏感問題,他不應向民建聯和立法會隱瞞。不過我們認為,漏報並不是彌天大罪,只要坦白承認,補辦申報,便可了事。

8 月23 日,《蘋果日報》頭版用大半版刊登了程介南的照片,上有兩行字體像5 元硬幣大小的垂直標題:「程介南與財團 不道德交易」;頭頂又有一條橫題:「偷設顧問公司 洩立法會機密」;旁邊有富亞顧問有限公司與財團的關係圖,當中有港燈、長實、和黃、煤氣等多家大企業的標誌;整版內容都是說程介南利用議員身分為財團利益服務。

民建聯常委會緊急召開會議,分析事件、商討對策。在會上,程介南再次承認漏報錯失,但否認泄露立法會機密以及與財團有不道德交易。經兩小時討論,常委會發表聲明,表示聽取了程介南的說明並研究有關事實背景後,決定把程介南未有申報持有顧問公司股份的錯失,交民建聯紀律委員會處理。

聲明續說:「至於《蘋果日報》報道對程介南的其他多項指控,包括獻計港燈擴建電廠、幫助九鐵反對政府容許流動電話公司在隧道裝置網絡設施、為李嘉誠父子當謀臣及洩露民建聯黨內機密等,常委會認為並無事實根據。」

聲明最後強調:「常委會確認,程介南從未有在立法會及民建聯為其客戶或任何財團進行游說;在以往所有立法會議案上的表決,程介南均依從民建聯的立場,從沒有要求豁免。」

當天下午,程介南舉行記者會,承認沒申報富亞是他的錯失,但強烈否認泄露立法會機密,指他發給客戶的立法會和政府文件都是公開資料。他又否認與財團有不道德交易,強調在執行公務上,如果民建聯的立場與他公司客戶的利益有矛盾,他一定依從民建聯的立場;他的客戶都知道,他不會為客戶向民建聯或立法會游說。(他用了Vince「解危四招」的第一和第二招。)

第二天,8 月24 日,《蘋果日報》頭版刊登了程介南泄密的「鐵證」。(一四五)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