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0日《明報》崢嶸歲月
第二屆立法會的任期2000 年10 月開始。據傳媒報道,立法會就職前,行政長官董建華和政府高層舉行了多次閉門會議,評估新一屆立法會就任後的政治形勢,研究如何建立新的行政立法關係,確保政府的有效管治。
這也是民建聯必須研究的問題。我們在第一屆立法會裏跟政府的合作關係,顯然極不理想。每當政府要推行一項在社會上有爭議的、或者我們的選民不支持的政策,我們便很尷尬:既不能義正辭嚴地反對政府,又不能理直氣壯地為政府辯護。我們面對一個根本矛盾:我們要支持特區政府施政,卻不能保證特區政府的施政理念和我們一致。
董建華委任民建聯的核心成員譚耀宗加入行政會議,本來是為了加強政府與民建聯的合作,讓民建聯可以真心實意支持政府施政。可是在實際運作上,行政會議奉行的保密規定和集體負責原則,大大限制了譚耀宗可以發揮的作用:他不能把行會正在討論或將要討論的任何事項拿來諮詢民建聯的意見;行會作出的決定,他必須支持,不管民建聯是否同意。這樣,政府怎可以要求譚耀宗來「箍」民建聯的票?民建聯沒有參與政府政策的制定,很難在立法會裏為政府的政策辯護,也不可能承諾對所有政府政策都投贊成票(除了譚耀宗)。
然而一般市民都認為,民建聯既然有人在行政會議,就要為政府的施政負責。每當市民覺得政府政策損害了他們的利益,民建聯都難辭其咎。如果我們和市民一起反對一項不受歡迎的政府政策,人們便會問:「這政策你們不是有份制定的嗎?」
另一方面,政府官員似乎都認為支持政府是民建聯的天職。假設政府有10 項議案,我們支持了9 項,政府只會覺得理所當然;有1 項我們不能支持,政府即視為大逆不道。相反,政府的10 項議案民主黨反對了9 項,政府不吭一聲;有1 項議案獲民主黨支持,政府即感恩戴德。
在新一屆的立法會,民主黨在10 項政府議案中恐怕連1 項都不肯支持。在剛過去的選舉,民主黨在地區直選得到的選票大幅減少了10%。他們把這歸咎於他們先前對政府的態度過於克制,令選民不高興。所以,黨內有人認為日後應以更強硬、不妥協的態度對待政府。
2000 年10 月11 日,董建華發表第四份《施政報告》,當中特別談到行政立法關係。他說:根據《基本法》建立的體制, 特區的行政和立法機關,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所以,「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有不同的意見,甚至有時關係緊張,實不足為奇,這是分權制衡的政治體制中的必然現象」。
他承諾,政府將研究如何加強溝通機制,讓行政機關充分掌握立法會議員的立場和意見,使制定的政策和草擬的法案能夠得到支持。
我們不敢對這承諾寄予厚望。(一五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