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明報》崢嶸歲月
1999 年《收入條例草案》提出的加費建議,對駕駛人士有影響的,除了紅隧加價之外,還有路旁停車收費表(「咪表」)每15 分鐘最高收費由2元增至4 元。地區直選議員最多的民主黨和民建聯,同樣反對這項建議。跟針對紅隧加價一樣,民建聯提出修正案,從法案中刪去加費條文,使收費維持不變;民主黨則提出較溫和的修正案,把咪表每15 分鐘最高收費增至3 元。
跟紅隧加價的審議一樣,立法會全體委員會要先分別對兩項由議員提出的修正案進行表決;如果兩項修正案都被否決,便對法案裏有關加費的原條文投票。跟紅隧加價不同的是,路旁咪表收費的規定沒有因專營權到期而令法律失效的問題;如果議員的修正案和法案的加費原條文全部被否決,後果就是原來收費(每15 分鐘最多2元)維持不變。
議員修正案的表決要分組點票;由於得不到功能組別議員過半數支持,所以兩項修正案都不可能獲得通過。但政府的加費方案最終獲通過抑或被否決,兩者機會十分接近:20 名直選議員絕大多數反對加費;另外,功能組別和選舉委員會界別中的民建聯和民主黨議員都反對;所以全體議員中贊成和反對政府加費建議的票數幾乎相等,任何一方有人改變立場或者不出席投票,都有可能扭轉表決結果。
立法會全體委員會處理路旁咪表加費的議題時,正是晚飯時間,大部分議員都在宴會廳用膳,我在飯後到前廳休息。當時前廳裏沒多少人,時任運輸局長吳榮奎在那裏,他見到我便過來拉住我談話,大力游說我支持咪表加費。我當然無動於中。他談了一會,召喚議員返回會議廳的鐘聲響起。這表示有議案要進行表決,並且有議員要求記名表決。
我知道這是要表決和咪表加費有關的議案。前廳裏的其他幾個議員都回會議廳去了;我站起來正要走,吳榮奎一把摟着我,笑着說:「你不用入去投票了,反正民建聯的修正案肯定不夠票通過!」他說的沒錯:不管有沒有我的一票,民建聯和民主黨的修正案都通過不了;可是,接下來對加費條文的表決,我的一票可能很重要!
吳榮奎保持着笑臉,像在開玩笑,但他的胳膊使勁地箍着我不放。我意識到,他是有意不讓我前往會議廳投票。
我可以掙脫他的糾纏,但我沒有這樣做。或許我心底裏接受了政府的說法:通過了加費方案,對駕駛者不致構成很大負擔;政府財政緊絀,我們不應該「逢加必反」。我沒有回會議廳投票。
對法案加費條文的表決結果:54 人出席、27 人贊成、26 人反對;贊成人數未達在席議員過半數,議案被否決。咪表收費維持每15 分鐘2 元。
我僥倖沒成為咪表加費的罪人。但我被局長「熊抱」沒去投票的情景,有民主黨議員看得清楚。(一二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