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崢嶸歲月

立場反覆

2026年5月25日《明報》崢嶸歲月

民建聯與特區政府的「坐轎/ 抬轎」關係,不斷受到考驗。第一次考驗是紅磡海底隧道(紅隧)加價。

紅隧的專營權1999 年8 月屆滿。政府決定,收回紅隧管理權之後,把私家車和電單車通過紅隧的收費,從原來的10 元和4 元倍增至20 元和8 元。政府解釋,這除了可以增加庫房收入,減少當年的財政赤字之外,還有助促使紅隧的一部分交通流量轉移到其他兩條過海隧道,紓緩紅隧的擠塞。加價的方案,在當年的《收入條例草案》裏提出。

民建聯反對紅隧加價,認為當時香港經濟環境不好,廣大市民包括每天要駕車過海上班的人,都承受很大壓力,政府不應再增加他們的負擔。立法會審議《收入條例草案》時,陳鑑林議員代表民建聯提出修正案,把紅隧收費凍結在原有水平。

民主黨則提出較溫和的修正案,把私家車和電單車收費分別調整至15 元和6 元。

按議事規則,在審議法案的全體委員會階段,議員先就民主黨的修正案表決,然後是民建聯的修正;如果兩者都被否決,便對法案的原條文投票。民主黨公開表示,如果他們的修正案被否決,他們便投票支持民建聯的修正案。

民建聯面對的難題是:假如兩個修正案都被否決,議員便要對政府的方案表決;如果所有支持民建聯修正案的議員都對政府的加價方案投反對票,政府的方案很可能也被否決。政府表示,如果出現這種情况,政府便不能對使用紅隧的私家車和電單車收費,因為隨着紅隧的專營權屆滿,原來規管隧道收費的法例便告失效;從9 月1日開始,紅隧只能按獲通過的《收入條例》收費。

對於政府的說法,民建聯深信不疑。傳媒向我們查詢:假如民主黨和民建聯的修正案都被否決,民建聯對條例草案怎樣投票?我們回答說,雖然我們反對政府增加紅隧收費,但我們迫不得已要對條例草案投贊成票,因為我們不能讓法律出現真空、紅隧無法收費。

民建聯這立場公開後,立即遭到民主黨和其他反對紅隧加價的人責罵;民主黨說我們「名左實右」,表面上對政府的加價方案提出比民主黨更激進的修訂,實際上卻為政府保駕護航。過了不到一天,立法會法律顧問向議員發出對紅隧可能出現「無法收費」問題的意見。法律顧問指出,即使議員和政府提出的三個收費方案全遭否決,政府仍有幾個補救方法,可以避免「法律真空」,不會出現紅隧不能收費的情况。這即是說,民建聯「迫不得已」支持政府的理由,並不成立。

於是我們改變立場,宣布:如果民建聯的修正案被否決,我們會對政府的加價方案投反對票。這又惹來另一方面的責罵,罵民建聯立場反覆,沒有誠信。

政府的加價方案最終獲得通過,雖然民建聯議員都投了反對票。(一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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