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1日《明報》崢嶸歲月
民建聯要贏取盡量多的立法會議席,目的是要藉着這些議席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特區政府」就是行政長官加公務員隊伍——特區成立初期,除了行政長官之外,所有政府官員都是公務員。
除了董建華和律政司長梁愛詩,第一屆政府所有官員都是從港英政府過渡到特區的。來自前朝政府以外的董建華,要駕馭這個政府班子,遇到的挑戰可以想見。他發出的指示,官員如果不願執行,便會說:「Sorry Sir,我們不是這樣辦事的。」
政府官員怎樣辦事,董建華不了解,民建聯大多數人更不了解。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除了譚耀宗,在回歸前或者沒坐過立法局,或者只坐過很短時間,跟政府官員沒打過多少交道。對比之下,民主黨和自由黨的議員中有很多「舊人」,對官員們的辦事方式比我們了解得多,而且跟許多官員十分熟絡。
立法會裏三個主要政黨跟董先生有明顯不同的關係。董顯然不會視民主黨為可靠的合作伙伴,跟他們交流不多。自由黨是董先生的天然盟友,黨裏的主要人物和董先生有很多共同語言;他們屬於同一個階層、同一個社交圈子,有些還跟他是世交。董先生跟自由黨議員(以及他身邊的主要官員)談話時,都叫對方的英文名字;對其他人並不會這樣親切。
民建聯是傳統愛國陣營在立法會裏佔有最多議席、意志最集中的一股力量;董先生知道,民建聯的支持,對他履行職務十分重要。但他和民建聯的關係,不像和自由黨那樣有深厚的基礎(他一直很客氣地稱呼我「曾主席」;從不會像有些官員和議員那樣親暱地叫我的英文名字)。有一次,他的高級特別助理路祥安對我說:「董先生很想多找民建聯的人進入政府幫他;可是你們的人多是屋邨大叔,不像自由黨有許多專業人才。」
董先生很希望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與政府官員建立和諧合作的關係,一起協助他施政。他曾經皺着眉頭對我說:「我一直在努力促進官員們對民建聯的信任和支持;可是,你的同事經常做一些叫官員難受的事,雙方關係又怎可以改善?你們可以對政府官員採取多一些合作的態度嗎?」
我們怎會不願意和政府官員合作?但我們也要對選民負責。官員推行的政策措施,如果是市民歡迎的,我們必定樂見其成,全力支持;但對一些不符合市民利益、很多市民反對的政策措施,我們有責任反映民意,提出批評,甚至投票反對。我們期望跟政府官員建立和諧合作的關係,但這不能凌駕我們監督政府施政的責任。
官員怎樣看民建聯呢?一個局長對我們說:「我們為民建聯抬轎,你們在轎上不停地搞動作,我們抬得很辛苦!」
很多人卻認為,民建聯只懂給政府抬轎;政府要到哪裏,民建聯便把轎抬到哪裏。 (一二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