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明報》崢嶸歲月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選舉在1998 年5 月24 日舉行。那是唯一一次在5 月份舉行的立法機關選舉。
香港回歸前只舉行過4 次立法局換屆選舉,每次都是在9 月份。港英政府的高官很多來自英國;為了方便他們夏季回英國度假避暑,立法局的工作年度定為每年10 月至翌年7 月,年度開始時先由港督發表施政報告。有了換屆選舉之後,選舉便安排在9 月裏舉行,換屆後的立法局第一個立法年度在緊接着的10 月開始,與習慣的周期脗合。
這周期在香港回歸後應不應該、可不可以保留呢?在回歸前,政府中人一般都認為這周期不宜改變,因為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都已適應了這個周期,包括施政報告的發表、各部門的立法計劃、財政預算案的編制和財政年度的跨度等。
可是,特別行政區是7 月1 日成立的,特區第一屆立法會的任期理應由7 月1 日開始。《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基本法》通過時假定了有「直通車」安排。)法律專家都認為,「兩年」和「四年」即24 個月和48 個月,須準確遵守;同時,立法會一屆緊接一屆,每屆任期須在上一屆任期結束後立即開始。即是說,如果第一屆立法會的任期是7月1 日開始,就應是兩年後的6 月30日結束,第二屆立法會任期接着在7月1 日開始;餘此類推,以後各屆立法會都只能是7 月1 日開始。於是,立法年度的起點便要改在每年7 月。
「直通車」脫軌,臨時立法會出台,本來可以為保留回歸前10 月開始的立法年度提供一個辦法:只需把臨立會的任期定為至9 月30 日結束,第一屆和以後各屆立法會的任期便由10 月1日開始了。但特區籌委會似乎沒有人覺得有必要維持回歸前的立法年度,臨立會的任期還是定為至1998 年6 月30 日結束,第一屆立法會任期7 月1日開始;於是第一屆立法會選舉便在5月進行。
選舉前一個星期,是我51 歲生日;那是又一個我印象特別深刻的生日。我的同事們為我搞了一個小型生日派對:深水埗辦事處的同事,包括強叔和幾個年輕人,加上我臨立會議員辦事處的助理,請我到青山道一家酒樓晚飯。
那頓生日飯氣氛有點沉悶。整個晚上沒有人高聲談笑;同事們當然都對我說了些祝賀生日的吉祥話,但大家都把調子壓低,而且說話時有意避開和我眼神接觸;每個人好像都在尋找一些可以緩和氣氛、同時不會惹笑的話題。至於一星期後要舉行的選舉,完全沒有人提起,雖然他們每天都在緊張地為我進行各項助選工作。
同事們的心事我完全猜得透:在那個時刻要說祝福我的話,最恰當的應是祝我選舉勝利,但他們說不出口;他們相信,這次選舉我會輸。(一〇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