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論壇版

普選時間表的投機和現實

2006年7月17日《明報》論壇

行政長官曾蔭權日前在新加坡會見記者時說:「我不能像人家投機地說一個(普選)時間表,亦不可以籠統地、概括地說民主口號,實際是除了2007、08年不能實行普選外,包括2012在內的任何時間,我們都有可能實現普選。」

曾蔭權說的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04年4月作了決定,香港2007、08年不實行普選,但除此之外並沒有為實行普選的時間定下其他限制,即沒有排除在07、08年以後的任何一屆,包括在2012年,實行普選的可能性。

不過,正如曾蔭權也再次指出,香港什麼時候實行普選,必須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行政長官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方面達成共識。假設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都支持在2012年實行普選,中央政府會不會同意呢?回顧一下過去兩年有關香港政制爭議的發展,實事求是的答案只能是「機會很微」。

全國人大常委會兩年前的決定,反映了中央政府當時認為香港到07、08年仍未具備普選的條件。在這個前提下,中央政府支持特區政府去年提出的政改方案,並且認為方案是向普選邁進了一大步,「距離普選目標已經很近、很近」了。如果方案在07、08年成功實行,中央政府同意2012年開始普選的機會應是較大的。

可是,政改方案因得不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的支持而被否決,特區政制在07、08年只能原地踏步。政改方案否決後,中央政府對香港政治形勢的評估,是認為「政治生態未有根本改變」

。這樣的情况下,在未來兩三年內,除非特區政局發生戲劇性的變化,否則很難期望中央政府會有新的判斷,認為香港到2012年便具備普選的條件。

還有一個重要問題,中央政府必然會考慮。2012年的行政長官選舉,假如原任行政長官可以競選連任,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挾着在任的優勢,即使實行了普選,他成功連任的機會還是較高的,這就減低了普選產生的人選中央不能接受這個政治危機會出現的風險。但是,人人都看到,07至12年的行政長官,非曾蔭權莫屬;而按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曾蔭權在07年已算做「連任一次」,不能在2012年再競選連任。這就進一步增加了2012年開始實行普選的風險。

這是對普選時間表較為現實的估計,曾蔭權對此當然心中有數。他對記者說:「要盡快實現《基本法》普選目標,我的信念、努力與每個市民一樣,但作為行政長官,一定要以務實方法做事。」務實地看,2012普選的機會很微;但曾蔭權明知「2012不能普選」這句話很多人不喜歡聽,所以,雖然他批評有的人「投機地說一個時間表」,他自己對普選時間的說法,也不得不帶點投機。

循這條思路,如果2012年產生的新的行政長官,得到中央政府信任和支持,同時又能夠在香港市民當中維持較高的威望,大有機會贏得普選而成功連任,那末中央政府便不會反對在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至於立法會全面普選,應當是在普選行政長官之後。

發表迴響

在下方填入你的資料或按右方圖示以社群網站登入:

WordPress.com 標誌

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com 帳號。 登出 /  變更 )

Facebook照片

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 登出 /  變更 )

連結到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