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國歌
國歌法在香港實施之後,任何人作出「噓國歌」行為,或會屬於「侮辱國歌」而構成犯罪。不過,如果事件在球場發生,而涉事者為數眾多,執法十分困難。要維持國歌的尊嚴,不能只靠法律,關鍵還在民心。
國歌法在香港實施之後,任何人作出「噓國歌」行為,或會屬於「侮辱國歌」而構成犯罪。不過,如果事件在球場發生,而涉事者為數眾多,執法十分困難。要維持國歌的尊嚴,不能只靠法律,關鍵還在民心。
有人說「奪」字帶有暴力意味,是否如此當屬見仁見智。「奪」字本義是喪失,因此有所謂「奪志」,即失去志向,但現時「奪」字的應用變成主動詞,解作強取的意思。
學校是教育機構。在學校裡行使言論自由的時候,要保證學生接收到適當的訊息,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念、道德標準和守法意識,還要保障校園的和平以及學生的安全。
美國憲法並沒有規定各州不得獨立。但林肯認定,州要獨立,就是違反美國憲法。美國最高法院對「德州訴懷特案」的裁決,成為支持「憲法禁止獨立」論的法理依據。到處支持人民自決的美國,並不容許自己各州自決。
近年很多人把「法律」掛在口邊,這兩個字亦一向並稱,泛指定下一些法則或規章來約束人民行為的規範;至於法官與律師,為何不是稱「律」官與「法」師,有沒有人可提供答案?
美國南北戰爭打起來,不是因為林肯要解放黑奴,而是因爲他要反對南方獨立,維護美國統一。這場仗非常慘烈,傷亡人數十分巨大。美國人民為國家統一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大學裡的民主牆,不能讓惡意侮辱的文字或發人陰私的材料張貼,否則思想自由和學術自由的精神便被褻瀆,民主牆即失去促進思想學術交流的作用。這底線需要所有使用民主牆的人自覺遵守。如果有人踐踏了這底線,受害的首先是民主牆的其他使用者,即大學裡的同學。
「灋」——是「法」的古字,這個字很多筆劃,但不難拆解,它由「水」、「廌」及「去」三部分組成,「廌」是傳說中的神獸,能分辨是非曲直,並用角撞走壞人;簡而言之,「灋」是要像水一樣絕對公平,如遇不平,應堅決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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