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明報》論壇版

福山的名單

福山說,美國在「協助推動」許多新近的民主演變,扮演了「決定性的角色」。他指出的例子包括1986年的菲律賓、1987年南韓和台灣、1988年智利、1989年波蘭和匈牙利、2000年塞爾維亞、2003年格魯吉亞,以及2004-05年烏克蘭。福山認為,這些成功例子的經驗說明,「推動民主是長期的、需伺機而動的工程,要待政治和經濟條件逐漸成熟,方能有效」。因此,他認為美國政府不應花錢去打仗,而是要把資源投向一些在外國從事推動民主工作的組織。

弱勢社群也需要政治公關

香港很多大規模公私營企業,都十分重視公關工作,或者可叫做「政治包裝」或「政治化妝」。他們不但在企業設有專職處理公共關係的高級行政人員,而且不時會僱用專業公關公司的服務,為企業塑造良好公眾形象,或者更重要的,為企業要採取的某些有爭議的行為做化妝、包裝,把它美化至人們願意接受,令企業的目標可以成功達到。

政黨法未必利於政黨發展

「政黨政治」目前在香港仍處於極不成熟甚至頗受爭議的狀况,對於政黨應有什麼義務和權利,在社會上恐怕很難達成共識。如果真的制訂《政黨法》,到底會擴大了政黨發展的空間,還是增加了限制,只怕難以逆料。 民主黨拒絕按《公司條例》規定公開黨員名冊,在政界和傳媒中重新引起了關於訂立《政黨法》的討論。

法官不入黨限制不罕見

人們自然會問,在審理案件時,全職和非全職法官的權力和責任都沒有分別,公眾人士更不大可能懂得辨別審案的是全職還是非全職法官。如果說全職法官參加政黨會令司法制度的公正無私受影響,或者會令人覺得受影響,那末為什麼非全職法官做同樣的事又沒有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