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仔》從心所欲

荒謬結果

2020年5月11日 香港仔《從心所欲》

為要讓被反對派癱瘓了逾半年的內務委員會恢復運作,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外聘了余若海和孫靖乾兩位資深大律師,就如何解釋立法會議事規則、解決內會陷入的困局提供法律意見。

本屆立法會最後一個會期去年10月開始。根據議事規則,內會須選舉產生新會期的主席;上一個會期的主席李慧琼任期至新的主席產生為止。由於李慧琼競選連任主席,選舉主席的程序便按規定由原來的副主席郭榮鏗主持。正如所有人看到,由於郭榮鏗刻意拖延,不停處理由其他反對派議員提出的與主席選舉無關的事項,內會半年來開了多次會議仍選不出主席。按立法會法律顧問去年10月對議事規則的解釋,新會期的主席未產生之前,上一個會期的主席雖依然在任,但不能處理新會期的內會事務。這就是內會「停擺」的原因。

反對派議員公然宣告,他們阻撓內會主席選舉,使內會癱瘓,目的是要令《國歌條例草案》的立法程序不能進行。儘管港澳辦、中聯辦和建制派議員一再嚴詞譴責,他們破壞內會秩序的行為完全沒有收斂。眼見本屆立法會任期餘下時間愈來愈少,大量法案和附屬法例的立法程序積壓着不能處理,梁君彥主席於是就如何打破困局尋求外間法律意見。

余、孫提供的法律意見清楚指出,第一、郭榮鏗的職權限於主持選舉,他並不擁有內會主席的權力;他主持選舉時處理與選舉無關的事宜,是越權行為。第二、在新主席產生前,現任主席李慧琼可以繼續行使內會主席的權力,處理內會事務。得出這第二點結論的理據是,對議事規則的解釋,不應導致不合理或荒謬的後果;把議事規則理解為現任主席不能履行主席職權,結果令內會長期不能運作,這不可能是制訂議事規則的原意。

立法會法律顧問同意余、孫的意見。法律顧問指出,她去年10月是按正常情況解釋議事規則;但主席選舉延誤多月是不正常情況,由此產生的問題,現任內會主席李慧琼有責任去解決。由李慧琼召開會議處理緊急事項,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道理在哪一方,十分清楚。郭榮鏗聲稱自己「一直按照議事規則辦事」;按照立法會的議事規則辦事,竟可以令立法會長期無法運作,不是很荒謬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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