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很遺憾又一次因為法定人數(不足)的問題要「流會」。剛才「流會」,令我們這個星期的立法會會議損失了9小時的會議時間。我們審議這條《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本來的時間已經相當緊迫,現在珍貴的會議時間因為法定人數不足就這樣損失了,當然是很令人遺憾的事。
我們自從開始恢復二讀這條條例草案以來,正如大家知道,已經「流會」多次,因為「流會」而損失的會議時間有30多個小時。即使是(議員)坐在會議廳內開會,亦都因為經常要點算人數,等待議員回來而浪費了會議時間,那裡都接近(損失了)有一半(會議)時間;即使議員留在會議廳內,會議繼續(進行),都有接近一半時間是因為要響起(傳召議員)鐘聲而浪費了。我相信這是社會公眾都不會理解和亦會覺得不可以接受的。
現在餘下我們可以運用的會議時間的確不多,我仍在等待議員回覆,看看(2月)24日(財政司司長)發表財政預算案後,我們能否舉行會議,我們還在等待好幾位議員的回覆。但是,正如今天下午的經驗告訴大家,如果不是議員真的齊心,願意出席會議的話,即使我們召開會議,「流會」的機會都很高。我再次呼籲,如果各方面是正在努力為了這條條例草案能夠順利通過,正在做工夫的話,我希望他們繼續努力。我始終希望立法會能夠盡我們的責任,通過一條社會上普遍能夠接受的一個法案,改善我們對於版權的立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