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事務

回應傳媒報道(2015年6月25日)

2015年6月25日 回應傳媒報道

發言全文

我參加了所有建制派議員(都有加 入)的一個手機通訊群組。在 上星期,即( 6 月 )17、18 日兩天的會議進行期間,我一直都有通過 這 個 群 組 和 建 制 派 議 員 交 流 訊 息。我這樣做是因為我相信這有助於我 主持會議,令會議能夠順利進行和完成。我要強調,在整個會議過程 中,我認為,我完全沒有做過任何不符 合我要嚴格執行《議事規則》 的職責的事情。

我亦沒有做到任何對泛民主派議員,或者任何議員不公道的事 情。我亦並沒有不適當地使用泛民主派議員出於對我的信任,而給我 的一些訊息。這一點我稍後會再多說兩句。

上星期兩天的會議,我最關注的一 點,是如何保證會議能夠順利 進行直至完成。同時,因為我亦身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的主席, 亦有責任去保證在會議進行期間,大樓周圍的安全和秩序。我相信根 據過往的經驗,當我們有一些 爭 議 性 比 較 大 的 議 題 在 議 會 裡 進 行( 辯 論 ),而立法會(綜合)大樓周圍有 持不同意見的公眾人士結集的時 候,往往是去到每天入夜的時候,風險會最高,因為那時候往往是結 集人數最多,情緒亦最高漲。所以我相信,如果這個議案,要去到傍 晚、比較晚的時間才進行表決,會造成比較大的風險,在外面周圍的 秩序問題會難以控制,出現衝 突的機會會比較高。

就這一點,我知道很多建制派議員亦有相同的看法,所以我同意 他們的想法,(就是)希望表決能夠盡量在下 午或下午較早的時間進 行。在辯論的過程中,兩個陣 營的議員當然都有不同的理由去於較早 或較遲的時間去發言。我是有這樣的想法,希望建制派議員,如果能 夠的話,不一定每位都要把(發言)時間用得太盡。因為我早前計算 過,如果我們 69 位議員,每位都用足 15 分鐘(發言時間),就一定 要 到 18 日很晚的時間才可以完成表決 ,風險是高的。所以我希望建 制派議員能夠稍為克制一點,但他們也有很多位事前表達過,他們很 希望發言,有很多說話要說。這樣的話,我也提出(他們可否)盡量 押後一些(時間),盡量多讓其他議員、泛民 議員發言,那麼他們就 可以觀察著時間,如果去到下午,(他們)就盡量說得短一點,或甚 至不發言。我希望是這樣的。所以在整個過程中,我主要和他們的交 流(重點)就是放在這裡,怎 樣盡量避免由於議員都希望發言長一點 (時間),而令表決要到傍晚(才進行)。這是我的用心。

在整個過程中,我並沒有作任何決定,(並沒有作)有關主持會 議的決定是違反了我作為立法會主席要中立、公正的原則。至於泛民 主派給我的訊息,梁家傑議員是通過一張紙條告訴我,他們會怎樣 做。我亦想在這裡說明一下,知道泛民主派 23 位議員會在進行表決 之後,去到會議廳立法會主席的座位前拉起橫額的訊息,不是由梁家 傑議員告訴我,而是在稍早一些時候,我從其他途徑了解得到的。但 是,那是不準確的。當時我聽到的,是他們會在表決結束後,即是會 議尚未結束,我未曾宣布休會,他們就會走出來,在立法會主席座位 前面列隊。我一定要命令他們回到座位,我亦相信他們一定不會(回 到座位)。我唯一的做法,就是暫停會議。我 當時的確是通知了建制 派 議 員。我 提 醒 他 們,有 可 能 發 生 這 些 事,發 生 的 時 候 我 會 暫 停 會 議。 我知道建制派議員亦準備好,表決結束後會出去見記者,向記者發 言。我就提醒他們,暫停會議後一定要回來(會議廳),因為會議是 未結束的,我不想表決後便一片混亂,使會議未能恢復,所以我當時 的目的是告訴建制派議員,有可能表決 結束後,泛民主派的議員如果 走出來,又不聽從我的勸告返回座位,我(就)會暫停會議。但會議 暫停後,(我)要請他們留意,不要顧著見記者而過了時間,(我)請 他們回來(會議廳)坐下開會 ,然後我才可以宣布休會。

後來,梁家傑議員遞了一張字條給我。我一看,原來他們準備休 會後才做那件事,不會影響會議的進程,所以我亦立即寫了一張字條 給葉國謙議員,告訴他「我剛才給你的 訊息不準確,在會議期間不會 發生那件事」,葉國謙議員便立即通知其他建 制派議員,透過手機的 通 訊 說「 取 消 了 」,我便更正不是取消,是他們決定在休會後才行動, 這是在現在已曝光的對話內容中,大家都可以見得到的。所以在這事 情上,我並沒有將泛民主派,作為一個只是出於對我的信任,給我機 密的訊息,我不適當地透露給 建制派議員知道,沒有這件事。 要 不 要 道 歉 ? 要 不 要 辭 職 ? 我 認 為 我 需 要 道 歉 的。不 過 為 甚 麼 事 道歉呢?我要說清楚,我剛才一開始便 已說明,我並不認為在整件事 的處理過程中,我有失作為立法會主席 之責,沒有嚴格執行《議事規 則 》,或做任何事對議員不公道。我 沒有這樣做。但是,我首先要向 所有建制派議員道歉,因為我參加了這 個群組,實際上現在給他們添 煩添亂,大家亦知道上次表決出現了意外後,所有建制派議員都受到 很大壓力,現在由於我的參與 曝露出來了,令他們更加添加了很多煩 惱。這 方 面 我 要 向 他 們 道 歉。我 亦 都 希 望 建 制 派 議 員 不 要 去「 捉 鬼 」, 因為這只會進一步增加建制派的矛盾和 分 裂。我 們 不 需 要 去 追 究 為 何 這 些 訊 息 會 出 現,但 至 少 我 覺 得出來的訊息不是對任何人造成了嚴重 的傷害,反而給大家更清楚整 個過程的發展到底是怎樣的。

我亦要向泛民主派議員道歉,尤其是對梁家傑議員。我如果做得 好一點,是應該先徵求他的意見,然後才把他的訊息傳給建制派議 員。我亦十分相信如果我說明原委,告訴梁家傑議員,建制派議員早 前已經得悉有些甚麼資料的話,他亦不會反對我將他準確的、新的訊 息告知建制派。我當時沒有做到這一 步,亦引起泛民主派的議員的猜 疑,我要對他們表示歉意。

辭職的問題,我是議員選出來的。當然我能不能夠、應不應該留 在立法會主席這個位,是由議員來決定 的。我亦知道有議員打算提出 對我不信任的議案,我會很樂 意聽議員,如果這個議案是在議會內進 行辯論時,我會十分樂意聽各方議員對我的批評和意見。如果最後議 員的決定是我不應該留在立法會主席的 職 位,我 會 完 全 尊 重 議 員 的 決 定。但 至 今 日,由 於 我 剛 才 所 說,我並不認為在主持上星期的會議上, 我有犯了違反主席的守則、操守的任何 事,所以現在我不認為我需要 辭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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