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4日 香港電台《香港家書》
志民兄:
最近收到你的來信,評論立法會的拉布問題。你指出我們少數議員可以利用拉布策略,成功阻撓政府議案的通過,儘管這些議案在議會裡可以得到多數議員的支持。你問香港的議會文化是否正在發生重大變化?如此發展下去,會否令到立法會無法順利運作?
其實在過去數年我也曾經多次被人問及這個問題。先不論拉布,我們這一屆立法會自四年前開始不久,就有議員在會議廳內「掟蕉」,哄動一時。其後,有議員多次在開會時擾亂會議秩序,違反《議事規則》。在辯論期間,也有不少議員用辱罵性的說話互相指責,跟以往一般人的印象覺得大家在議會上雄辯滔滔、以理服人的情景大有分別。在會議廳內,也不時有議員展示各種的標語牌,有時看起來的確破壞了會議廳內的莊嚴氣氛。這些情景在過去的確少見,所以不少人都向我提過,現在的立法會是否越來越不像話?
我想指出,首先,這樣的變化如果就是有人所講的「議會文化正在轉變」,這個變化並非突如其來,若你將今天的立法會跟三十年前作比較,分別將十分明顯。
以前還是立法局時代,逢星期三的會議是從二時半開始,四時前完結,大家斯斯文文地一起喝咖啡,官員和議員彼此都十分客氣。那時所有議員都是由港督委任,立法局的主席則由港督兼任,議員對於自己本身職能的看法,當然跟今日大有不同。在八十年代中引入民選議員後,會議文化已經開始轉變。民選議員覺得自己的首要角色是代表市民去發聲,代表市民去監察政府,他們在議會內的表現首先要面向市民,跟以前委任議員覺得接受港督委任是一種榮譽,在會議廳內就是要配合政府的感覺有很大分別。
部份明顯的分別很容易讓人察覺,例如議員的服飾,又例如議員發言時所用的語言。現在很少議員會說英語,這不是代表現在議員的英語水平不好,而是大家都知道主要的聽眾是公眾,一定要讓一般市民都聽得懂,所以大家都會用廣東話發言。
再者,現在議員的角色是要監察政府,如果市民不滿政府的做法,議員會覺得自己有責任代表市民提出尖刻的批評,所以議員的發言內容也起了變化。這變化在過去十多年間一直出現,並不是在這一屆突然發生。
我想指出,這些在議會內的唇槍舌劍不代表議員工作的全部,在鏡頭背後,議員其實要合作做大量的工作。例如在這一屆的四年內,議會一共通過了近九十項的政府法案,其中包括一些爭議相當大如最低工資、競爭法、公司法。這些複雜而爭議大的法案都在議員和官員的合作下順利通過。我們在這四年處理的附屬立法一共有一萬六千多頁,當中有不少是經過一輪辯論以後才通過。議員們通過了二百四十多項的政府財務建議,批准了二百五十多項公務工程,總開支超過五千億。這些工作都佔用了議員的大量時間,更別說分區直選的議員要在自己的選區接見市民,處理市民的求助和投訴個案,就算是功能組別選出來的議員,都要抽時間接觸自己的業界,為所屬的業界奔走。所以議員的工作是非常繁重。如果大家覺得議會的時間就是在吵吵鬧鬧中渡過,可能是忽視了大量實際的工作。
近年很多人談到議會文化時,會用到議會暴力的說法,對此我不同意。若說我們的議會有很多激烈的辯論,有時會有議員在會議廳內投擲物件,這大家都看得到,但用暴力來形容議會內發生的事情,我相信是誇張了。整體而言,絕大部份的會議時間還是依照《議事規則》舉行,若有議員刻意去破壞和違反《議事規則》,作為主席,我唯有命令他離開會議廳。
說回最近的拉布。有少數派議員眼見一些自己十分反對的政府議案,很可能在議會上得到通過,於是利用《議事規則》容許議員在某些辯論環節可以重複發言的機會,多次發言,長時間發言,延長辯論時間,令政府的議案無法表決。當然有人不願意看到這種情況,但也不可以將其形容為議會暴力。不同政治取態的人士顯然會對這做法持不同看法,今後,我們是否還容許這種行為繼續在議會上發生?這取決於整個議會,以至社會的意見。
我們的議會是否質素越來越差?是否已經走上一條劣質化的路?
春秋時代有所謂禮崩樂壞的說法,因為在春秋時代的中後期,很多諸侯、公卿大夫越來越蔑視東周制定的典章制度。由維護原有制度人士的眼中看來,的確是世風日下,社會越來越不像話,但從歷史角度來看,卻正正是東周的典章制度,已經不能夠適應當時的社會經濟發展。我們回望過去的二、三十年,香港的社會、政治、經濟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如果說今天我們的議會運作可以跟二、三十年前一樣,當然是不切實際。
到底我們想要一個怎樣的議會呢?怎樣才是一個優質的議會呢?市民要求議員在議會上發揮甚麼作用呢?香港的政治制度仍在演變當中,我相信,我們的議會文化也會不斷演進。
志文兄,你對其他地方的政治和社會制度也有不少認識,香港走向普選的時候,到底我們的政治文化該如何發展?我希望多聽你的意見,今天就先談到這裡。
鈺成
201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