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8日《星島日報》雙龍會
在社會上爭論多時的母語教學政策,當局正醞釀改變。改變的訣竅有二:一曰「去標籤化」,二曰「微調」。
推行了十年的母語教學政策,最為人詬病的地方,是把全港中學「一刀切」地分為「英文中學」和「中文中學」兩類:「英中」是經當局評審,學生和師資水平達到規定標準、可以採用英文教學的百餘間中學;其他所有都是「中中」,必須採用母語教學。這樣的「標籤」,令母語教學淪為次等教學,不論當局花了多大力氣宣傳母語教學的優越性,家長仍是千方百計要把子女送進英文學校。
政策目的本來是要提高母語教學的地位,後果卻適得其反,人們都把問題歸咎於標籤效應。所以,拿掉「中中」和「英中」的標籤,便成為教育界十分強烈的呼聲。有的學校甚至要求,取消強制母語教學政策,把採用什麼教學語言的問題交還學校自行決定。
可是,人們不應忘記,教學語言失當的問題,並非始於強制母語教學政策。事實上,當局推行強制母語教學,正是為了解決在放任政策下,因學校教學語言混亂而影響教育質素的問題。現在,如果完全放棄母語教學政策,返回放任自流的年代,必然有大量學校在社會壓力下要勉強擠進「英中」的行列,不顧學生的學習能力和教師的英文水平,結果不是「掛羊頭賣狗肉」,「英中」有名無實,就是犧牲了多數學生,使他們成為失敗者。
所以,在檢討教學語言政策的時候,教育當局強調,母語教學政策不應全面推倒;不可大改,只可微調。
調整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要去掉「英中」和「中中」的標籤,令兩者之間界線模糊,可以互相滲透。具體做法,不外是讓原來的英中多上一些中文課、中中多上一些英文課。英中要增加一點中文教學,問題不大:他們大都不會引進太多中文,以至影響了學生的英文程度;而用中文多上幾節課,對學生也不會造成困難(除了少數非華語學生之外)。問題在於怎樣開放中中增加英文教學:英文教學應佔多少比例?怎樣分配?
譬如一個可以考慮的安排,是容許中中的初中班級也可以採用部份英文教學,但比例不得超過總課時的四分之一。在討論中,教育界提出過兩種不同的安排。第一種是分班採用英語教學:例如中一級共有四班,學校可把英語能力較強的學生編到同一班,在該班以英文為教學語言,其他三班採用中文。這種安排的好處,是教學語言可以比較切合學生的實際能力。但它的缺點十分明顯:消極的「標籤效應」從校際轉到校內,在校方、家長和學生之間製造了新的矛盾。而且教師也難免要增加工作負擔:同一級別、同一科目的教師,可能要中英兼顧,對一班要用英文教學,對其他幾班要用中文。
另一種安排,是各個班級都指定四分之一的科目採用英文教學。這做法可以把以英語為媒介的教學集中由專門的教師擔任,不需令各科教師都要中英兼顧。同時,學校裡不會出現新的「中文班」和「英文班」的標籤,不會製造新的矛盾。可能招致質疑的問題是,原應採用母語學習的學生,要用英文學習一部份科目,是否恰當?然而,這不正是大多數家長們的要求嗎?他們反對強制母語教學,因為覺得自己的子女被剝奪了用英文學習的機會,儘管他們的子女用母語確實學得更好。
英文教學所佔的比例設了上限,可避免給英文能力較弱的學生造成太沉重的負擔,同時又可為學生提供多一點接觸英文的機會,促使其中潛能較好的快一點進步。這辦法還有一點好處,就是可以有「循序漸進」的空間:如果經過一年、兩年的學習,學生整體的英文能力證實提高了,便可逐步增加英文教學的比例。當然,要準確評估不同比例的「混合模式」的效果,仍有待嚴謹的研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