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2日《星島日報》雙龍會
策略發展委員會轄下的「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上月底舉行的最近一次會議,對過去半年有關普選原則和概念的討論作了一個總結。會後,「泛民主派」人士批評總結文件沒有提及普選時間表;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和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則表示,有關政制發展的討論應該「先圖後表」,即先就政制怎樣走向普選的「路綫圖」尋求社會共識,然後才訂定推行的時間表。
去年以「沒有普選時間表」為理由否決了政改方案的「泛民主派」,對「先圖後表」當然不會接受。他們引述港大民意研究計畫上月進行的民調結果,指出有百分之五十七點二受訪者贊成盡快普選行政長官,六成五的人贊成盡快普選立法會。
香港甚麼時候開始實行普選,必須取得中央政府的同意,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中央政府大概也同意普選應「盡快」實行;問題是「盡快」即是甚麼時候。全國人大常委會○四年四月決定香港在○七和○八年不實行普選,即是中央政府認為「盡快」也不能早至○七、○八。港大的民調說,近五成九受訪市民認為香港有足夠條件進行普選,認為條件不足的只有二成八。但中央政府一直都在敦促港人理性探討、凝聚共識,為實現普選積極創造條件,顯然不認為條件已經「足夠」。
中央認為○七、○八年不行,那末二○一二年行嗎?假如去年的政改方案獲得通過,讓政制發展在○七、○八年走出一步,中央政府同意二○一二年開始普選的機會應是較大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去年十二月出席在深圳舉行的香港政制發展座談會時表示,政改方案「是向普選確確實實地邁進了一大步」;「這一步邁出,可以說距離普選目標已經很近、很近」。如果還要再等十年甚至更久,不能說是「很近、很近」吧?
然而,政改方案最終還是給否決了,○七、○八年的這一步不能邁出,香港政制走向普選最終目標的步伐,不能不因而受到窒礙。中央政府既然認為實行普選的條件不可能在○七、○八年達到,而現在○七、○八年政制只能原地踏步,那又怎能令中央政府相信到再下一屆即二○一二年,普選的條件便已具備呢?
如果「泛民」堅持去年的策略,一天沒有普選時間表,便拒絕討論任何政制發展方案,那只會繼續阻礙政制向前發展,令達至普選的日子愈來愈遙遠。反過來,如果各方面願意以理性務實的態度,就走向普選的路綫圖尋求共識,時間表卻很可能水到渠成。
先說行政長官選舉。一種中央政府也很可能接受的安排,是由一個提名委員會來提名,再交全民普選,作為第一步,然後再發展至較開放的提名。如果這樣的「路綫圖」能成為香港社會的共識,又得到中央同意,馬上便可以制定時間表,確定何時把選舉委員會轉為提名委員會﹝倘二○一二不行,二○一七可以吧?﹞,何時進一步把提名開放。
至於立法會怎樣走向普選,問題可能複雜一點,但爭議的焦點離不開功能組別的出路問題,而可選擇的「路綫」不外三種:一是立即取消,全部議席由地區直選產生;二是變形保留,功能議席改為所有選民按界別分組選舉,或者由各界別提名,全民普選產生;三是暫存過渡,例如在去年政改方案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至適當時候才全部取消。不論採用那一個路綫圖,一達成共識,便可按圖定表,確定實現普選的時間,無論如何不應跟行政長官普選的年份相差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