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論壇版

政務助理不是訓練生

2006年6月12日《明報》論壇

大約兩個月前有報道說,政府將在年中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在各司局裏開設共三數十個新的政治任命職位,以落實行政長官曾蔭權去年10月在施政報告所說,「在行政機關內設立小量專注政治事務的新職位,以支援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政治工作」。雖然有關建議細節尚未公布,但這消息已惹來正反兩面的不少評論。

政府在司局長之下增設政治任命職位(為方便討論,姑稱之為「政務助理」),有的人把它看成是為「友好政黨」尤其是民建聯培養人才的計劃,所以有反對者把它叫做「利益攤派」或者「分贓」,受益者只是個別黨派,不是政府,更不是市民大眾。果真是這樣,這計劃當然很難得到社會的支持。

其實,開設政務助理的基本目的和主要作用,應是改善政府施政,而不是「培養政治人才」。曾蔭權去年最初提出在行政機關裏設立政務助理的構想時,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譏為「未經深思熟慮」。陳太把政務助理叫做「政治訓練生」,認為他們只會給公務員添麻煩,加重公務員的負擔。她說:「要訓練政黨人士,倒不如成立一個政治人才訓練機構。」(《明報》2005年10月8日港聞版)

曾蔭權大概已注意到這個意見,所以當他在去年的施政報告正式提出有關計劃時,並沒說要藉這計劃培養政治人才,只是強調「當前最迫切需要的,是加強對政治委任官員的支援,讓他們可以更有效地制定和推行政策,積極與社會各方面溝通接觸,尋求公眾對政策的支持」,明確地指出增設政務助理是為了加強主要官員的政治工作,為了改善施政。

許多人(包括陳方安生)都批評2002年開始推行的主要官員政治任命制度,有不少問題和缺陷。或許按陳太和其他一些人的看法,最好是取消政治任命,還原至過去由公務員管治的體制。不過,在現實上這是行不通的:政治任命正是因為原有的政府體制不能適應政治環境變化,才應運而生;既已踏出了第一步,只能向前發展,不可能倒退。02年有份參與新制度設計的曾蔭權,對政治任命官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信不疑,自不會走回頭路。

當然,無論在什麼崗位上,一個人總可以在工作中積累經驗,不斷學習,自我提升。在這個意義上也可以說,政府增設專責政治工作的職位,有助於培養政治人才。但這不過是政務助理計劃的「副產品」。受聘為政務助理的人,不是去做見習生、去上課、去受訓,而是去工作、去執行任務、去承擔責任。

據聞在過去一段時期裏,政府對政治任命制的發展已做過不少認真的研究,對如何開展下一步,比02年剛推出「3司11局」方案時已「深思熟慮」得多了。增設政務助理的計劃,應是這深思熟慮的結果之一。問題只是政府能否擺出有力的理據,說服公務員和社會大眾。

政府增設專責政治工作的職位,有助於培養政治人才。但這不過是政務助理計劃的「副產品」。受聘為政務助理的人,不是去做見習生、去上課、去受訓,而是去工作、去執行任務、去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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