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3日《星島日報》雙龍會
行政長官曾蔭權對傳媒說,他與各政黨有親疏之分;然後,他又應邀出席了民建聯的中委會會議;他的主要官員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又出席民建聯的「路向營」,討論民建聯與特區政府的關係。
對於這一連串的舉措,反對派自不免要有話說。不過,他們所表達的,除了一些軟弱無力的指控如說曾蔭權「破壞了政治文化」﹝甚麼政治文化?﹞或者「違反了行政長官政治中立」﹝世界上哪裏有「政治中立」的政府首長?﹞之外,就是被別的論者譏為「醋雨酸風」的牢騷。
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以公開的言行表現出與各政黨有親疏之別,可能是打破了以往的慣例,不過並沒有牴觸任何法律,也沒有違反現代政治的常規。問題只是這種做法是否有利於特區政府維持有效管治。問得確切一點: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是否需要和應該跟若干「友好政黨」建立一種特別密切的夥伴關係?
在現行政治制度下,行政長官不屬於任何政黨,特區政府亦不是由政黨組成。另一方面,政府官員不能成為立法會議員,也沒有一個「政府黨」去競逐立法會的議席,所以立法會裏沒有穩定可靠的政府票。政府要維持有效管治,就要設法令政府提出的政策建議獲得立法會多數議員支持通過。
政府可以對立法會裏各黨派採取「策略性合作」政策,即沒有固定的「盟友」,也不把任何政黨看做「反對黨」;每要推出一項政策時,政府便按每個黨派對該項政策的取態,去和黨派商討條件,爭取多數黨派的支持。可以想見,由於政黨各自有不同的理念和主張,而且要互相競爭,政府採取這種「因事制宜」的辦法,往往費時失事。尤其當要推出的政策對公眾並不討好時,更難得到政黨的支持,這樣根本談不上「強政勵治」。
要維持管治強勢,政府一定要爭取在立法會裏擁有足夠議席的黨派成為自己可靠的盟友,能夠支持政府認為必須推行而又有較大爭議的政策措施。這些「友好黨派」,如果對政策制定的參與程度跟其他黨派沒有分別,只是遇到有其他黨派不肯支持的政策時他們便當舉手機器,那他們自己便要失掉公眾的支持,到下一屆選舉失掉選票。這是過去「保皇黨」「有辱無榮」的經驗。長此下去,政府在立法會裏「友好黨派」的議席只會不斷減少,以至不能維持對政府足夠的支持。
曾蔭權和許仕仁都很明白這條道理。因此,特區政府要探索一種與「友好黨派」更有效合作的模式。簡單地說,合作要達到「榮辱與共」的目的:「友好黨派」支持政府推行最「難行」的政策,政府為「友好黨派」發展壯大提供有利條件,並且合力令雙方一起維持良好的民望。要朝這個方向發展,首先要建立充分的互信,這正是曾、許近期參與民建聯活動的目的。
這跟組成「執政聯盟」還有很遠的距離,然而是解決現行制度下行政與立法矛盾的新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