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7日《明報》論壇
策發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最近一次會議,討論政制發展與經濟的關係。有來自「民主派」的成員認為,政府提供的討論文件,說法就像實行民主便會帶來高稅制和福利,以及普選會導致香港走上福利主義的道路。他們質疑,政府提出這些論調,是要為落實普選設置關卡。
這些批評者似乎迴避了會議文件提出的一個核心問題:由普選產生的政府,能不能維持低稅收、低開支的公共理財政策?
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香港經濟持續發展。在該段期間,香港公共開支只佔本地生產總值16%左右;政府可以維持很低的稅率,而不用擔心有入不敷出的問題。低稅率和「量入為出」的公共理財原則,被認為是香港經濟賴以成功的優勢,給寫進了《基本法》。
諷刺的是,在《基本法》頒布之後,香港的公共開支便不斷膨脹,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節節上升,並沒有如《基本法》規定,「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回歸前的最後幾年,政府依靠可觀的賣地收入,不但足以應付新增的開支,還可以有財政盈餘。亞洲金融風暴爆發後,樓市崩潰,賣地收入銳減,政府便立即陷入財政困難。自98/99年度開始,特區政府連續7年錄得經營赤字。
政府過去幾年花了很大氣力,把公共開支壓縮至本地生產總值20%以下。社會願意承受壓縮開支帶來的痛苦,主要是因為大家都看到經濟不景對政府財政造成的壓力,同意勒緊褲帶共渡時艱,盼望經濟早日復蘇。經濟一好轉,社會各階層便要像討債一樣要求政府增加對各種公共服務的資源投放:立法會?各黨派對今年財政預算案的反應,充分顯示了這個現象。
由此看來,特區的公共開支能否長期維持在本地生產總值20%以下,實在很成疑問。隨?選舉政治的發展,這問題只會更加尖銳。正如策發會的文件指出,在其他已發展的經濟體系,政府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都遠高於香港(一般都超過香港的兩倍)。這些國家的政府,都是選舉產生的。或者可以換一個說法:所有推行民主制度而政治比較穩定的國家,公共開支水平都遠高於香港。我們要問,香港的民主程度和人家看齊時,還可以維持公共開支和他們的差距嗎?我們可以肯定地說,民主發展和公共開支水平沒有關係嗎?
如果公共開支必然要增加,那末加稅也就不能避免,我們不得不放棄低稅政策。有人說,《基本法》規定了要行低稅政策,要量入為出,所以不怕民主發展會帶來高福利、高稅收。這未免過於天真。在《基本法》實施後的5年?,香港的公共開支增至本地生產總值的22%,遠高於《基本法》頒布時的水平,同時政府亦連年無法維持財政平衡。儘管不時有人指稱這是違反了《基本法》,但從沒有人真的到法庭去挑戰政府的財政政策。如果政府增支增收是民主發展的規律,《基本法》決計阻擋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