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6日《明報》論壇
按教育統籌局的規定,所有在職英文或普通話教師都要在今年8月底之前,達到「教師語文能力要求」,即是說,除非符合豁免條件,必須通過語文基準試(正式名稱是「語文能力評核」)。
基準試被認為是教師壓力和怨氣的一個主要來源,並且成為教師工會與教育當局的一個矛盾焦點。當局估計,到今年8月「達標」期限屆滿的時候,全港學校將有足夠的已達標英文科教師,而因為未達標而不能繼續任教英文的,只是很少數。即使是少數,也希望當局和校方認真妥善安排,避免發生更多的嚴重衝突和不愉快事件,令教育界再受衝擊。
如果這「死線」真的可以安然度過,那末在職教師與教育當局6年多來有關基準試的爭議,應可告一段落。今後所有新入職的語文教師,都要在任教前先達到語文能力要求,毋須在任教期間再通過基準試(除了「課堂語言」能力之外)。
當局推行語文基準試的政策,付出了很大的代價:耗用資源自是不在話下;更重要的,是這項政策引起了一部分教師和教師工會的強烈不滿,損害了教師和教育當局的伙伴關係,而這伙伴關係是成功推行繁重的教育改革任務所必須依靠的。現在回過頭來看,為推行基準試付出這樣沉重的代價,是否值得呢?
基準試出爐的背景,是社會上普遍認為香港學生的語文水平(主要是英文水平)不斷下降,對學校的語文教育質素以及教師的語文能力失去信心。1996年,我第一次聽到當時的教育官員提出基準試計劃的時候,便向官員表達了我的擔心:如果有大量語文教師通不過基準試,怎麼辦?
我不相信有什麼立竿見影的辦法,可以在短期內把未達標的教師提高到達標;假若不達標的教師只能淘汰,當局不但要應付來自工會的政治壓力,而且極可能找不到足夠的合資格教師去填補他們的空缺。一旦暴露了問題,卻又無法解決,必然要令當局陷入十分困難的局面。
基準試終於還是推行了。現在,提升在職語文教師水平的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如上面引述教統局的說法,到下學年開始時,「全港學校將有足夠的已達標英文科教師」。從表面看來,當局似乎已成功地避免了達標教師嚴重短缺的不可收拾的局面。
不過我們不能忘記,整個基準試工程的目的,是要提高學校語文教育質素,從而提高香港學生的語文水平。過去這5、6年裏,隨着「未達標」教師數目不斷減少,學校語文教育質素應已有所提高,這應該在學生的語文學習成績上反映出來。當然,要立即看到顯著的效果,未免過分苛求。可是,如果再過一段時間,仍看不到學生的英文水平有明顯改善,基準試的作用便很成疑問。
其實,要提高教師隊伍的質素,最根本的問題是能否吸引社會上最優秀的人才從事教育工作。如果沒有優秀的人才願意入行,在行內搞什麼評核、培訓,效果也是十分有限。這正是今天教育界的狀况最令人擔心的地方。